[担保]豪能股份(603809):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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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8:55: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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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豪能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
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13705 转债简称:
豪26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
| 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万元 | 65,000.00万元 | 是 | 否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80,140.00(含本次担保)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6.4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豪能”)授信事宜,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豪能股份”)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经开区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补充协议一》,对
豪能股份于2026年3月24日与其签订的编号为HTU510556800FBW2026N000B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担保合同”)进行变更,将原担保合同担保范围由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本金余额变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本金余额,实际增加人民币5,000.00万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担保相关事宜,签署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请详见2026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
(三)担保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
方 | 被担
保方 | 2026年度
预计担保
额度 | 本次担保
金额 | 截至目前担保
余额(含本次
担保金额) | 剩余担保
额度 | 是否
关联
担保 | 是否
有反
担保 |
| 豪能
股份 | 泸州
豪能 | 110,000.00 | 5,000.00 | 70,000.00 | 40,000.00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张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0MA66RW0Q0F |
| 成立时间 | 2018-09-07 |
| 注册地 | 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22号 |
| 注册资本 | 75,0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
销售:有色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材(不含油漆)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68,900.51 |
| | 负债总额 | 195,291.74 |
| | 资产净额 | 73,608.77 |
| | 营业收入 | 85,156.54 |
| | 净利润 | 5,845.67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保证
人 | 债权
人 | 债务
人 | 担保金额
(万元) | 保证方
式 | 保证范围 | 保证期间 |
| 豪能
股份 | 建行
经开
区支
行 | 泸州
豪能 | 注
20,000.00 | 连带责
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本
金余额以及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
判决书或调解书
等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应
加倍支付的债务
利息、债务人应向
债权人支付的其
他款项、债权人为
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而发生的一切
费用。 | 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
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止。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
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
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
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
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
注:担保金额为《本金最高额保证补充协议一》中变更后的担保金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泸州豪能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泸州豪能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014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40%,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