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盛屯矿业(60071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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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8:55:3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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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
| 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500万元 | 是 | 否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133,785.59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8.8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4月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计划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7.5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9.5亿元,其中对盛屯金属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8日和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盛屯金属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翁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0548704XX |
| 成立时间 | 2001年11月1日 |
| 注册地 | 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40号102单元A01室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经营范围 |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家用电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
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
其制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
日用品零售;黄金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
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
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
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五金产品批发;
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煤炭及
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
明电力生产。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
/2026年1-3月(未
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34,677.03 | 194,007.99 |
| | 负债总额 | 199,144.72 | 158,255.93 |
| | 资产净额 | 35,532.32 | 35,752.06 |
| | 营业收入 | 16,856.19 | 52,328.93 |
| | 净利润 | -219.75 | -802.4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 | 盛屯矿业 |
| 被担保方 | 盛屯金属 |
| 债权人 |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 |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否 |
|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 | 否 |
| 保证期间 |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
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
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 担保金额 | 最高额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
| 担保范围 |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
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盛屯金属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
1,133,785.5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8%,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20,638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113,147.5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54%,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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