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南通新海星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星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联力”)分别持有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1,180,000股和14,82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8.37%和6.1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通联力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837,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联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南通联力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南通联力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本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南通联力将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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