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钢股份(600782):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新钢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公司”)于近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65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就《问询函》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就有关 问题回复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说明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公司 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关于货币资金与财务性投资。 根据历年年报,公司主营钢铁冶炼及加工,但多年来保有大额 财务性投资,2023年至2025年,公司大额存单等债权投资(含一 年内到期)期末余额分别为133.38亿元、142.67亿元、104.14亿 元;其他流动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17.12亿元、20.39亿元、 19.57亿元,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近三年公司财务性投资产生的 投资收益分别为7.24亿元、8.79亿元、3.26亿元,相关收益波动 较大。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44.58亿 元、45.31亿元、38.47亿元;带息债务期末余额分别约为63.08亿 元、53.55亿元、24.73亿元,公司大额财务性投资与向外借款长 期并存。此外,部分货币资金、财务性投资等因开展票据池业务而 处于受限状态。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债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 大额存单的存放单位、金额、利率水平、期限、风险等级,并说明 债权投资中是否存在除大额存单外的其他类别投资,如有,请明确 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2)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其他流动性金融 资产的明细,包括底层资产、投资金额、购买时间、期限、近三年 的投资收益情况,并结合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说明公司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3)结合财务性投资总规模、是否 包含高风险理财产品、获取收益方式变化、同期市场利率等,说明 近三年公司相关投资收益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披 露近三年货币资金、财务性投资受限对应的融资主体,结合应付票 据规模、保证金比例要求等说明保证金水平的合理性并自查是否存 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5)对比分析公司近三年财务性投资的 收益率与有息负债的融资成本,并结合相关资产的受限情况、日常 资金支出具体安排等,说明公司同时保有大额财务性投资并向外借 款的主要考量及合理性;(6)自查是否存在利用货币资金、财务性 投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或担保的情形、是 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共管账户,或是资金被其他方实 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近年来投资的各项金融资产产品,主要是以大型商业银行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为主,利率由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磋商且不低于 同期市场水平。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的议价机制,有利于发挥公司资 金规模优势的议价能力,同时在严格保障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基 础上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持有的各类金融资产产品具有本金安全、收益稳定、期限 灵活等优势。根据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主动调整持有的 各类金融资产产品的整体规模、持有期限,使得各相关产品到期后 可快速转化为生产及技改投入,实现“行业低谷期保值、复苏期发 力”。公司金融资产的配置,是“立足当下保安全、着眼未来谋发 展”的审慎选择。 2023年至2025年间,公司大额存单等债权投资(含一年内到 期)期末余额分别为133.38亿元、142.67亿元、104.14亿元。资 产配置以各大银行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为主,风险等级较低。同时,公司加入中国宝武后,受益于中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核心战略用户 “总对总”合作模式,公司持续深化与核心金融机构的业务联动, 并进一步提升合作银行集中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持有期限短于一年的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公司并非通过频繁交易 获取价差,其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已通过SPPI 测试。公司根据准则,将其按摊余成本法计量,具体明细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第十七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 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相关规定,原因如下所示: 一是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公司持有该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始终是以保障本金安全与流动性为前提,公司以收取 本金为基础的合同现金流量,而非通过频繁交易获取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二是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测试:该等产品均为保本 型,合同条款约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本金的偿还及对 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支付。虽实际执行利率受商务磋商及市场 利率自律机制调整影响存在浮动,但该浮动仍属于基于本金与时间 基础的货币时间价值补偿,未嵌入与股票、商品等挂钩的衍生条款,未改变现金流的本质属性。 2023至2025年度,公司持有各类理财产品规模总体变化较 大,由2023年150.5亿元,增长至2024年末163.06亿元,2025 年受市场存款利率下行及经营情况影响,规模回落至120.42亿元, 使得相应金融资产收益来源跟随规模变化而变化。 2023年至2025年间,公司大额存单等债权投资(含一年内到 期)投资收益分别为72,358.65万元、87,944.98万元和32,560.97 万元。公司各项理财投资均为自各国有银行、商业银行购入的大额 存单及定期存款,无高风险理财产品,各项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利 息均已收回,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整体发展战略、资金用途、投资策略及规模等变动所致。公司于各 报告期的不同时间点购入各项长短周期的金融资产产品,导致各期 投资收益水平存在差异。 2022年12月,新钢股份控股股东新钢集团办理完成股东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中国宝武持有其51%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江西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成为中央企 业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达到国内最高信 用等级,公司信用状况和融资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 加入中国宝武后受益于中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核心战略用户 “总对总”合作模式,公司在对金融机构的选择面和授信规模等方 面得到提升,对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有所增强。同时,公司作为区 域内龙头央企和地方钢铁产业链链主,与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 合作关系。在具体合作银行结构中,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部分 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在利率上普遍采取较为积极的利率策略,进一步 提升了公司整体资金配置组合的综合收益水平。 公司根据生产及技改投入等各方面的资金管理需求,主动调整 持有的不同长短周期金融资产产品整体结构,2023年至2024年持 有的长周期金融资产产品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持有的一年 期限的金融资产产品同比下降,其中为了更好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及未来质押开票需要,2023年至2024年配置了大量长期限金融资 产产品,而2025年持有的长周期金融资产产品陆续到期,使得长 周期金融资产产品规模同比大幅下降。由于不同类型金融资产产品 持有总额及结构变化,使得公司2023年、2024年金融资产收益 水平同比增长,而2025年金融资产收益水平有所下降。 自2023年以来,受银行业存款利率自律机制影响,金融机构 进一步强化存款定价规范化管理,下调各期限存款、大额存单利率 上浮上限,配套常态化窗口指导,明确约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浮 幅度,杜绝高息揽储行为。2024年4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进 一步发出了《关于禁止通过手工补息高息揽储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 序的倡议》,要求即日起,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承诺或支付 突破存款利率授权上限的补息。受此影响,公司新增的理财产品利 率下滑,与市场利率趋势一致。 综上,受产品结构变化、理财市场利率下行及公司持有理财产 品规模综合影响,2023至2024年度理财收益较高,主要系期间内 仍持有以前年度购买的高收益率产品;该部分理财产品于2023年 至2024年陆续到期结清,故2025年度理财收益相应回落。 公司受限资金对应的融资主体均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采 用保证金开票模式、新钢股份母公司采用银行授信敞口、票据池质 押(可使用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质押物,质押物 可随时置换)组合开票模式:在银行批复的授信风险敞口额度内开 票模式不需要提供保证金及质押物,但需支付敞口费用;通过票据 池内质押提供增信支持开票模式则不需要支付敞口费用。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年末应付票据业务余额受限资产分 别为1,055,082.61万元、1,024,473.11万元、964,527.26万元, 票据业务质押及保证金额相应占票据余额比例分别为78.42%, 82.88%以及71.01%,票据及借款等业务使用授信额度未超过获批 的授信额度,因此应付票据规模、票据业务质押及保证金规模合理。 公司自查后未见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单位:万元
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市场利率水平变动,同步调整财务性 投资规模及带息负债规模,使得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同步降低。公 司近3年借款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2】其他应付款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 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的借款。 公司2024年至2025年的借款均为信用借款,不存在因借款事 项产生的受限资产。2023年存在5,000.00万元担保借款,系为子 公司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借款,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西 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均为此 借款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7,0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在保有较高金额财务性投资的同时,存在一定规模的银行 借款。公司经审慎评估,认为该安排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具体考 量如下: 一是公司统筹考量资金效益与安全:一方面,积极争取低成本 信用借款,在稳定融资来源的同时,利用闲置资金配置低风险理财 产品,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稳健收益,财务性投资收益率 高于借款利率,既能获得一定的安全收益,又能有效对冲财务费用;另一方面,通过“短钱理财、长钱投资”的期限错配策略,以高流 动性资产应对日常运营的突发需求,同时匹配长期借款支撑项目建 设,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规避流动性风险,保障项目平稳推 进。 二是维护银行授信额度与融资渠道畅通。保持一定的银行借款 规模有助于公司维持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增强公司抵御系 统性风险的能力,避免未来急需资金时面临信贷收紧的被动局面。 近三年,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货币政策持续宽松及银行业存 款利率自律机制深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市场无风险收益率趋势性下 行,公司财务性投资收益率逐年承压,与带息负债成本之间的利差 逐步缩窄。公司顺应市场变化,结合中国宝武“三提升三压减”中 关于压减负债和两金规模以提升资金效率的要求,并匹配整体战略 与资金规划的前提,主动压降财务性投资规模与带息负债水平,优 化资产负债结构,聚焦主业经营。 综上,公司同时保有大额财务性投资并进行对外借款是基于流 动性安全、资金效益最大化及战略发展需求的综合考量,具备商业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货币资金及财务性投资受限主要系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及开展票据池业务而缴纳的保证金及存款质押所致,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融资提供质押或担保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 所有资金均独立存放于公司名下账户,预留印鉴与网银权限均由公 司自主管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管或受其控制的情况;此外,公 司资金严格按既定用途用于主业经营、项目投资及低风险理财,不 存在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近三年债权投资及其他流动性金融资产明细台账, 逐笔核验本金、利率、期限、风险等级及底层资产构成,并识别是 否存在除大额存单外的其他类别投资。 2、访谈财务及资金管理部门,了解公司管理该类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抽取相关存单原件、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核实公 司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3、重新计算近三年相关投资收益,并与公司账面确认金额进 行核对,并结合同期市场利率走势及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分析投 资收益波动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编制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清单》,结合征 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检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权利受限情形。 5、获取应付票据明细,复核保证金账户余额与票据余额的匹 配关系,测算保证金比例是否符合银行授信协议要求。 6、计算近三年财务性投资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并与同期有息 负债的加权平均融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7、访谈公司管理层及资金部负责人,了解大额定存及理财持 有目的、日常营运资金支出安排、票据到期兑付安排等,分析“存 贷并存”的商业合理性。 8、结合企业征信报告、银行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以及银行回 函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以存单、理财及货币资金为控股股东或其他 关联方融资提供质押或担保的情形。 9、查阅银行账户的开户资料及预留印鉴,核实是否存在与控 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共管账户、资金池业务或其他导致资金被实际控 制方挪用的安排。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债权投资底层资产为大额存单及定期 存款,未包含其他类别投资;其他流动性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法计 量的原因合理;公司近三年投资收益的变动与业务情况变动匹配, 具备合理性;应付票据保证金与应付票据规模匹配,票据保证金水 平合理,公司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利用货币资 金、财务性投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或担保 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共管账户,或是资 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其他收入。 年报显示,公司钢铁主业分部的营业收入按商品类型分为钢材 及钢绞线收入、其他收入,但未披露其他收入的具体情况。2025年 公司的其他收入为27.59亿元、其他成本为29.12亿元;2024年 公司的其他收入为41.12亿元、其他成本为41.40亿元,该部分业 务毛利率连续两年为负。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两年其他收入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 类型、对应收入和成本、毛利率,并说明是否含有贸易业务,如有, 请进一步披露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及判断依据;(2)补充披露 近两年其他收入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是否为公司关联方;(3)结合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所处行业 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及变化 等,说明毛利率连续两年为负的原因及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2024年至2025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涵盖化工及动力 产品、钢坯、生铁及其他业务。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于2023年全 面退出第三方贸易业务,通过停新增、压存量及清收尾款,于2024 年基本完成业务闭环及资金回收。因此,2024年至2025年度公司 不再涉及第三方贸易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开展深度依托内部协同优势:在确保主体工序稳 产顺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深挖副产物价值、延伸产业链条,依托 规模优势建立水电气“生产自给优先、富余外售”机制等举措,显 著提升了资源使用效率,实现了资源的二次增值,与公司降本增效 的核心经营逻辑高度契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表1: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钢坯,在合同分类“其他收入”列示,以反映特殊品类的销售情况。 自2025年起,为更完整地反映公司主营产品(钢材坯及钢绞线) 的销售规模与结构,公司对该类钢坯的销售统一并入合同分类“钢 材及钢绞线”收入列报。 表2:2024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力产品)、钢坯、生铁等业务。该板块的供应商体系与公司钢铁主 业高度重合,主要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及原燃料供应渠道,前五大供 应商与主流程保持一致,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4: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力等)、钢坯及生铁均为钢铁冶炼过程中的副产物或回收资源, 而非独立盈利产品。其成本依托于铁矿石、焦炭、煤炭等主原料 投入,通过“生产自给优先、富余对外销售”的内部循环体系实 现资源最大化利用。2024年至2025年度,公司其他收入项目综合 毛利率由-0.68%下降至-5.55%。具体如下所示:
2025年度,受钢铁主业下行趋势及大宗原料价格进一步波动 影响,公司化工及动力产品销售价格及对应销量同步下滑,收入由 2024年145,921.95万元下降至111,694.49万元,同时,受该类 产品固定成本影响,其单位成本上升,同步拉低化工及动力产品毛 利率水平,并出现阶段性负毛利。 公司化工及动力产品具有不易储存、运输半径短的特征,该类 产品销售对象主要集中于公司周边工业园区用户,下游客户拥有天 然气、电网等多元能源采购渠道,公司议价能力相对有限。综合上 述原因,公司为保障主体生产装置连续稳定运行并防止资源浪费, 避免因库存积压引发安全及环保风险,公司采取“自用优先、富余 外销”的经营策略。上述阶段性负毛利情形属于保障整体生产系统 安全与效率的必要运营成本,其盈利表现不宜直接与常规工业品市 场对标。 2.钢坯、生铁及其他副产品 返工钢坯、生铁等产品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或需返工 处置的残次品。该类产品不具备直接作为正品销售的条件,须经二 次挑选、加工或降级处理后对外出售,其市场价值显著低于正常等 级产品。受品质限制,其销售价格通常不足以覆盖所分摊的主原料 及加工成本,形成负毛利。在钢铁及冶炼行业,对无法避免的工艺 副产物及残次品进行折价处置与资源回收,属于普遍且合理的商业 实践。 上述业务虽阶段性亏损,但有效发挥了边际贡献、摊薄了固定 成本并保障了供应链稳定。结合主业数据验证,公司整体经营风险 可控,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准提出更高要求。在高标准质量判定体系下,部分不良品作为现货 处置销售,现货处置价格未能覆盖相关成本,使得该类产品毛利率 有所下降。公司将所有钢铁产品均作为“钢材及钢绞线”收入列报,其中包括上述钢坯产品。该类钢坯产品毛利水平对比“生铁及其他”业务相对较高,受此影响,公司“生铁及其他”产品毛利水平进一 步下滑。 综上,公司上述业务毛利率下降,并且阶段性为负与业务实质 一致,具备合理性。 3.公司相关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一是公司依据钢铁行业趋势与管控目标开展相关业务 面对2024年至2025年钢铁行业“需求疲软、成本高企、利润 承压”的严峻态势,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并非追求单一板块的盈利, 而是基于“保生存、稳增长”的总体管控目标。一方面,通过维持 钢坯、生铁及其他产品的产销规模,充分发挥规模边际效应,以边 际贡献弥补折旧等固定成本缺口,避免“不生产即全亏”的被动局 面,实现减亏增利;另一方面,化工及动力产品坚持“保供优先、 富余外售”策略,在优先保障主工序生产供应的前提下,通过内部 资源循环利用平抑市场波动,并将富余产能转化为对外销售收益, 全力保障主流程连续生产。该经营模式深度契合钢铁行业逆周期调 控及降本增效的内在逻辑。 二是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确定方式符合市场原则及合规要求, 未有重大变化 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化与内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确定方式:其他收入客户主要为钢铁主业的配套服务企业 及终端用户。由公司生产部门/能源管理部门根据副产品产出及能 源富余情况提出销售计划,由营销中心/供应部门开发潜在客户; 市场部对客户的经营资质、环保合规性、信用状况等要素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合格的客户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 过后签订年度/长期销售协议或供能协议,纳入合格客户名录进行 管理。 供应商确定方式: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或比价谈判方式选定,优 先引入资质优良、运力稳定的战略合作方,执行长协定价以锁定成 本。 四是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基本趋同 公司钢铁主业2024年度对比2025年度,行业综合毛利率由 2.32%提升至6.45%呈上升趋势,公司综合毛利率从0.94%提升至 3.52%,对比同业分析,处于行业区间范围,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运输半径短的特征,其毛利率水平受运输半径、区域议价能力及原 燃料成本波动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2024年至2025年,化工及动 力产品行业整体毛利率呈下降趋势,由3.06%下降至-1.86%。同行 业可比公司亦呈现相同态势:酒钢宏兴由14.40%下降至-3.88%,首 钢股份由-5.13%下降至-7.60%。同期,公司化工及动力产品毛利率 由5.01%下降至-0.47%,变动趋势与行业一致,且处于同行业区间 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结合钢铁行业通用生产工艺及经营实践判断如下:(1)副 产物及残次品的折价销售与资源回收在钢铁行业属于普遍且合理 的商业现象,阶段性负毛利在可控范围;(2)公司该类业务出现负 毛利,主要系产品质量标准提升导致余坯余材处置成本上升,与近 年来行业“提质降本、结构优化”的背景相符;(3)相关交易定价 参考同市场公允交易价格,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 综上,公司钢坯、生铁及其他副产品的负毛利具备合理的商业 实质。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近两年其他业务收入、成本明细表,按产品/服 务类型统计收入、成本、毛利及毛利率,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 据进行横向对比,分析毛利率波动及连续为负的合理性。 2、检查主要业务合同及相关原始单据(包括订单、出库单、 验收单、发票、回款凭证等),核实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 3、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情 况,核实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情形。 4、执行贸易业务识别程序,检查合同条款,判断是否承担存 货风险、信用风险和定价权;核实公司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 收入的依据是否充分、一贯。 5、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及公开市场数据,了解其他业务所处行 业趋势,同比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公司经营结果的行业匹配性。 6、对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各期交易金额及期末 往来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其他业务的战略定位、开展目的及 其与钢铁主业的协同关系。 8、分析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如招投标、商务谈 判、长期协议等),检查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评估采购 与销售政策的稳定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如实披露近两年其他收入的主要内容、产品类型、 对应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客户、供应商、交易内容等情况,公司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涵盖副产物销售(化工及动力产品、钢坯、生铁 等)、能源介质销售等服务,不涉及贸易类业务。 2、公司毛利率连续两年为负的原因合理,相关业务具有商业 实质。其他业务均为钢铁主业的配套业务,综合分析相关数据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配比,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确定方式保持一贯性。 三、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8.09亿元,同比下 降14.34%,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04亿元,同比增长41.71%, 与营业收入同比走势背离。另外,报告期公司按单项和账龄组合计 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0.26亿元和26.66 万元,2025年末公司按账龄组合的坏账计提比例仅为1.01%。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两年前十名应收账款对手方名称、与 公司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期初及期末余额、期后回款 情况,并结合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赊销政策的变化等说明 2025年应收账款同比增长的原因;(2)补充披露近两年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及金额、期 末应收账款余额、各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并说明公司对相 关方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后是否仍与对方发生交易往来;(3) 结合欠款方资信状况及历史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 策等,说明公司确定账龄组合计提比例的具体依据,以及相关坏账 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对钢铁产品客户采取的销售政策多为先款后货,仅少部分 央企、国企钢绞线客户采取赊销政策,不同的客户赊销期限有所区 别,赊销收款区间介于30天至180天之间。其中板材类钢材产品 于对账结算收票后90天支付或款到发货;钢绞线产品于客户验收 对账结算收票后30-180天内支付或建造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后支付; 资材备件产品当月结清当月货款。本年赊销政策与上年度相比未发 生重大变化,但是存在个别客户逾期付款,使得公司在营收水平下 降的情况下,出现应收账款上涨情况。 根据公司赊销政策,公司对前述逾期应收账款按照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的LPR利率收取逾期付款利息。截至本回复日,该类逾 期货款及相应利息已全额收回。 公司2024、2025年度应收账款前十名情况如下: 表1:公司2025年前十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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