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688561):奇安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8:02:50 中财网
原标题:奇安信:奇安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6-02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649,500.00万元196,685.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396,685.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3.26
特别风险提示?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注:以上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一、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支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电财务在其经营许可的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有关金融业务。其中,综合授信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全资子公司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拟根据前述《金融服务协议》向中电财务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中电财务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中电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说明
中电财务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人情况说明
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兆明
注册资本:331,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4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15.91亿元,净资产为56.44亿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59亿元,净利润为2.9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电子对公司的战略支持,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对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起到积极作用,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本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其他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网神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4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北京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为网神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华夏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为网神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宁波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为网神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中国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为网神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厦门国际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六)为网神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光大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七)为网神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招商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信息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八)为网神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南京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九)为网神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邮储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为网神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民生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为网神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扩大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农业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信息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三、公司就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军成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奇安信直接及间接持有网神100.00%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吴云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55446996  
成立时间2006-02-08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1号楼2层  
注册资本418,3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专用产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安全服务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产品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 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外包服务;会议 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认证咨 询;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项目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1,046,032.191,034,401.48
 负债总额561,252.33546,263.56
 资产净额484,779.86488,137.92
 营业收入69,947.20438,305.00
 净利润-3,412.87-1,427.65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3,320.43-2,626.84
注:上述2025年度财务数据包含在奇安信2025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网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网神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网神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网神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已实际享有网神100%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等权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网神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网神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应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6,685.00万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3.26%,占经审计总资产的29.02%,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68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4.3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6,685.00万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3.26%,占经审计总资产的29.02%,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6,68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4.39%。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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