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603515):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8:02:25 中财网
原标题: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2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22,4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22,4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现将本次解锁及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万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1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79.8万股变更为653.8万股。

6、2023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8、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批次可解锁股数为1,325,460股。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1、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批次可解锁股数为44,040股。

13、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共计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93名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8,2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14、2026年7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批次可解锁股数为1,422,480股。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历次授予情况

批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元/股)授予数量 (万股)授予人数 (人)登记完成日实际登记授 予数量 (万股)实际登记 授予人数 (人)
首次 授予2023年5 月4日9.52679.82782023年6月 19日653.8271
预留 授予2023年11 月7日9.5257.5132024年1月 2日57.513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回购注销情况

批次回购注销公告日期回购注销数量(股)回购注销原因
首次授予2024年8月14日933,580离职、个人绩效考 核未达标
首次授予2025年7月10日653,540 
首次授予2026年2月5日176,800 
首次授予2026年7月10日415,920 
预留授予2025年3月4日76,260 
预留授予2025年7月10日152,060 
预留授予2026年2月5日102,400 
预留授予2026年7月10日10,880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批次解除限售上市日期解除限售暨上市 数量(股)截止该批次上市 日剩余未解锁数 量(股)是否因分红送转 导致解锁股票数 量变化
首次授予2024年8月23日1,610,2203,994,200
首次授予2025年7月22日1,325,4602,015,200
首次授予2026年7月20日1,422,4800
预留授予2025年3月14日138,240208,440
预留授予2026年3月6日44,04062,000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6年6月18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解锁条件 类型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业绩 考核2025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前三个会 计年度(即2022-2024年)的平均值。公司业绩成就情况:公司2025年 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9.20亿元,不低于前三个会 计年度(即2022-2024年)的平 均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业绩 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 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A”、“B”、“C”、“D” 和“E”五个等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 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业绩考核等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 100% (优秀) B(良好) 100% C(合格) 80% D 0% (待提升) E(不合格) 0%可解除限 人数 情形 售股数 (人) (股) 绩效为 91 717,200 A、B 绩效为 111 705,280 C 合计 202 1,422,480      
   情形人数 (人)可解除限 售股数 (股)   
   绩效为 A、B91717,200   
  个人业绩考核等级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绩效为 C111705,280
  A (优秀)100%     
  B(良好)100%     
      合计2021,422,480
         
  C(合格)80%     
  D (待提升)0%     
  E(不合格)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 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2人,可解锁股票权益数量为1,422,480股。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前期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需由公司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前述回购注销已于2026年7月10日完成。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2人,共计1,422,4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锁数量 占其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2人)3,997,0001,422,48035.59%
注: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等因素。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2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422,48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951,6800.80-1,422,4804,529,2000.61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736,328,06999.201,422,480737,750,54999.39
总计742,279,749100.000742,279,7491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应条件均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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