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小方制药(603207):小方制药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7:45:45 中财网

原标题:小方制药:小方制药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2026 1116
(上证公函【 】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问询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在本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一致。

问题一:关于销售渠道。

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产品为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5亿元,同比增长10.68%,归母净利润2.07亿元,同比增长1.08%,毛利率为65%。销售费用为0.59亿元,同比增长42.14%,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与此同时,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已全面升级线上销售渠道,完成天猫、拼多多、京东等头部电商平台旗舰店升级,并依托美团买药、淘宝闪购等即时零售平台赋能线下连锁药店。

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线上(含电商平台、即时零售平台等)、线下含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终端)等不同销售渠道列示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规模、毛利率、销售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并说明线上渠道的主要销售模式、拓展策略、各电商平台的费用结构、引流获客方式及平台佣金政策等;(2)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的市场竞争情况、市场份额,结合公司产品的技术壁垒、品牌溢价、渠道议价能力等因素,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是否处于较高水平,并结合近年市场环境变化分析说明有关市场份额和利润水平的稳定性;(3)按线上、线下列示销售费用的主要2025
内容及主要支付对象情况,并说明 年大幅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向电商平台、经销商、连锁药店或其他第三方支付销售费用返点的情形,以及返点的具体形式、计提依据、会计处理;(4)结合线上销售的地域、时段、金额等数据分布特征与退货率等,说明是否存在刷单等异常交易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在各电商平台是否存在因刷单、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受到平台处罚或警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区分线上(含电商平台、即时零售平台等)、线下含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终端)等不同销售渠道列示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规模、毛利率、销售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并说明线上渠道的主要销售模式、拓展策略、各电商平台的费用结构、引流获客方式及平台佣金政策等;
1、区分线上、线下等不同销售渠道列示公司收入规模、毛利率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直销模式”开展销售业务。公司直接客户主要包括医药流通企业、连锁药房以及电商平台。

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为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公司的经销商为医药流通企业。公司的经销商主要包括九州通、国药集团、上药集团、华润医药等医药流通企业。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连锁药房。报告期内,海王星辰、一心堂老百姓大药房、益丰药房健之佳、国大药房、漱玉平民、京东大药房及阿里健康大药房等大型连锁药房均为公司直销客户。

其中,京东大药房及阿里健康大药房的主要销售渠道为线上,公司将销售于京东大药房及阿里健康大药房的营业收入作为线上渠道列示。

单位:万元

线上/线下具体名称营业收入金额毛利率
线上直销客户-电商平台2,009.4360.88%
线下直销客户-(连锁)药房6,030.0464.92%
线下经销客户44,430.1165.15%
 合计52,469.5864.96%
2025年度公司向京东大药房及阿里健康大药房销售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为2,009.43 2024 1,376.92
万元(包含销售返利的影响),较 年度增加 万元,增长率为
217.69%,占公司营业收入3.83%,比重较小。线上销售的毛利率为60.88%,较2024年的毛利率62.54%下降1.66个百分点,与线下销售差异不大。

公司直接与京东大药房及阿里健康大药房等电商平台签订合同并对其销售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运送至电商平台指定仓库,在平台签收入库完成后确认收入。电商平台对终端消费者的销售与公司无关。同时,电商平台针对公司品牌提供营销推广服务,公司向其支付营销推广费。

2、公司不存在电商平台开设自营店铺直接销售产品
公司不存在电商平台(如天猫/淘宝、拼多多、抖音、京东、小红书等)开设自营店铺直接销售产品至终端消费者的销售模式。

3、公司品牌旗舰店均为(连锁)药房的线上销售渠道
电商平台上的品牌旗舰店(例如:天猫小方制药旗舰店、京东小方制药旗舰店、拼多多小方制药旗舰店、抖音信龙官方旗舰店、小红书小方制药旗舰店等)均为(连锁)药房的线上销售渠道。为增加品牌知名度,公司授权该些具备电商平台销售资质的(连锁)药房在电商平台开设品牌店专门销售公司产品,该些(连锁)药房按公司品牌定位和宣传策略等提供营销推广服务,公司向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该些(连锁)药房均不是公司的直接客户,该些(连锁)药房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向经销商采购产品后,自行安排仓储管理、发货、退换等业务活动。定价方面该些(连锁)药房参考公司提供的市场建议零售价自主定价。公司与该些(连锁)药房不存在与品牌旗舰店营业收入相关的销售利润分成。

4、第三方(连锁)药房在电商平台及即时零售平台的销售与公司营业收入不直接挂钩
除此之外,终端消费者也可以在电商平台及即时零售平台的第三方(连锁)药房(例如:海王星辰大药房等)购买公司产品。该些第三方(连锁)药房通常同时拥有线上及线下门店,其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从公司或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并自行安排和组织线上或线下门店销售,这些线上平台店铺的销售与公司的营业收入不直接挂钩。

5、公司的拓展策略及引流获客方式
公司与电商平台、即时零售平台及新媒体渠道建立直接合作关系,相关推广费用主要直接支付予平台方。合作旨在通过平台侧的算法推荐、活动资源位及个性化陈列优化,提升公司产品在消费者触达界面中的曝光优先级与视觉吸引力,从而在消费者中建立品牌认知,引导其产生主动选择意向,并在入驻平台的(连锁)药房购买公司产品,从而带动相关(连锁)药房从公司采购产品。

公司以“家有小方,小病不慌”为核心经营理念,围绕即时零售、电商平台、新媒体三大板块,实行不同的品牌投放策略。

(1)即时零售平台
公司通过资源位投放锁定相关病症关键词,强化产品曝光、精准触达即时用药需求;同步打通线上线下衔接,构建“急用场景-即时满足-品牌认知”的闭环链路。

(2)电商平台
公司通过阿里灵犀、京准通等平台工具,在站内进行搜索引擎优化及组合销售,实现运营成本最优控制与商业价值最大化转化。

(3)新媒体平台
公司通过新媒体平台为核心单品及新品进行产品的科普教育,布局站内的搜索引擎优化,并通过合规科普引导用户主动搜索品牌,回流至电商平台完成下单。

公司通过三大板块协同发力、互为支撑,驱动公司业绩实现可持续的增长。

6、2025年度,公司在各电商平台和即时零售平台支付的销售费用类型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对象平台类型平台名称费用类型金额
深圳百寿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时零售平台美团营销推广费413.24
广西京东拓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平台/ 即时零售平台京东营销推广费236.81
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电商平台阿里营销推广费184.13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时零售平台淘宝闪购营销推广费93.58
薯你最红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 司 薯一薯二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 司 薯道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薯鸿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小红书营销推广费45.95
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锁)药房抖音等营销推广费26.84
支付对象平台类型平台名称费用类型金额
广东得赋阿里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连锁)药房阿里营销推广费13.97
其他电商平台其他营销推广费等1.13
合计   1,015.65
因上述各平台针对公司产品及品牌提供资源位投放、站内搜索引擎优化、组合销售等营销推广活动,公司向其支付营销推广费。

(二)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的市场竞争情况、市场份额,结合公司产品的技术壁垒、品牌溢价、渠道议价能力等因素,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是否处于较高水平,并结合近年市场环境变化分析说明有关市场份额和利润水平的稳定性;1、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的市场竞争情况和市场份额
公司的开塞露产品用于治疗小儿及年老体弱便秘,炉甘石洗剂用于急性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和痱子,均为非处方药,属于常用外用药品。截至目前,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拥有开塞露批准文号的企业较多,共计69家,拥有炉甘石洗剂批准文号的企业共计9家。其中,开塞露的生产厂商主要包括公司、福元医药(601089.SH)、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和浙江遂昌惠康药业有限公司等,炉甘石洗剂的生产厂商主要包括公司、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和常熟星海制药有限公司等。

根据中康科技统计的信息来看,2024年至2025年开塞露的市场销售额整体呈上升的趋势,2025年较2024年同比增长5.31%,炉甘石洗剂的市场销售额相对较为稳定,具体市场销售额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开塞露(亿元)16.6715.83
炉甘石洗剂(亿元)3.033.04
2024年和2025年,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的市场销售份额情况如下:

2024年度    
排名开塞露 炉甘石洗剂 
 企业名称国内市场份额占比企业名称国内市场份额占比
1小方制药26%小方制药42%
2福元医药21%江苏鹏鹞20%
3广东恒健7%山东鲁西10%
4一康制药3%广东南国药业7%
5遂昌惠康3%常熟星海7%
合计60%合计86% 
2025年度    
排名开塞露 炉甘石洗剂 
 企业名称国内市场份额占比企业名称国内市场份额占比
1小方制药25%小方制药43%
2福元医药22%江苏鹏鹞17%
3广东恒健6%山东鲁西10%
4一康制药3%广东南国药业9%
5遂昌惠康3%常熟星海7%
合计59%合计86% 
注:中康科技(02361.HK)为港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健康类数据洞察解决方案、数据驱动发布及活动、SaaS产品等,上表数据市场份额统计范围涵盖零售渠道、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B2C渠道。

由上表可见,公司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的市场份额较为稳定,2024年和2025年市场销售份额均位列第一名。

2、公司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的毛利情况
公司于2002年创设并持续使用的“信龙”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旗下的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等产品多次被评为《上海名优产品》,公司的开塞露产品于2025年荣获健康产业生态大会(西普会)“健康中国?品牌榜”西普金奖,于2026年分别荣获了“ ? ”

乌镇健康大会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和健康商品交易大会(西鼎会)“2025-2026年度畅销产品奖”,产品影响力较高,具有一定的品牌溢价。

公司的开塞露、炉甘石洗剂采用自动化生产技术,采用公司开发改造的瓶体自动翻转装置、悬挂灌装装置、多杆送料轨道、等量分料装置等,能够提升生产效率。公司生产炉甘石洗剂采用的混悬液灌装技术,配制时经扰流搅拌、大循环回流系统使其混合均匀,灌装时药液经高位槽经小循环系统后,保持混悬状态并被精准分配,可以有效控制灌装过程中的物理稳定性,保证产品药效稳定。综合考虑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公司技术,公司产品具备一定的渠道议价能力。

同行业公司未具体披露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的毛利率情况,因此,无法直接对比开塞露和炉甘石洗剂产品的毛利率情况,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福元医药披露的2024年和2025年年报数据显示,对比分析公司与其消化系列类产品和皮肤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福元医药消化系列产品毛利率46.45%50.84%
公司消化类产品毛利率58.31%59.03%
福元医药皮肤病类产品毛利率59.74%53.70%
公司皮肤类产品毛利率70.20%70.39%
注:公司消化类产品和皮肤类产品的毛利率均包含返利的影响。

与同行业公司福元医药相比,公司消化类产品和皮肤类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一方面系公司与福元医药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公司消化类产品主要为开塞露和甘油灌肠剂,而福元医药的消化系统产品除开塞露外,还包括匹维溴铵片、乳果糖口服溶液等口服类产品;公司皮肤类产品包括炉甘石洗剂、氧化锌软膏、尿素乳膏等产品,而福元医药的皮肤病类产品包括莫匹罗星软膏、他克莫司软膏、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等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品牌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产品具有一定的溢价。

综上,公司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具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及渠道议价能力,与同行业公司福元医药相比,公司消化类产品和皮肤类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公司与福元医药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且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溢价;2024年和2025年,公司的消化类产品和皮肤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其市场份额和利润水平均较为稳定。

(三)按线上、线下列示销售费用的主要内容及主要支付对象情况,并说明2025年大幅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向电商平台、经销商、连锁药店或其他第三方支付销售费用返点的情形,以及返点的具体形式、计提依据、会计处理;1、公司2025年度及2024年度销售费用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线上/线下销售费用支付对象2025年度2024年度
线上营销推广费电商平台、即时零售平台及 (连锁)药房1,015.65339.06
线下职工薪酬费用公司员工3,401.942,570.26
线下营销推广费推广服务/商品供应商等106.59317.88
线下差旅费公司员工632.45495.49
线上/线下销售费用支付对象2025年度2024年度
线下销售展会费会务公司等273.69130.59
线下股份支付公司员工237.705.41
线下业务招待费公司员工102.41184.11
线下外包服务费外包中介公司60.9876.35
线下其他其他79.1338.96
合计  5,910.544,158.11
2、2025年度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具体如下:
2025年度销售费用为5,910.54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1,752.43万元,增长率为42.14%,其中电商平台等线上营销推广费1,015.65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676.59万元。营销推广费增加原因系公司于2024年启动电商平台建设项目,2025年度进入持续推广阶段,公司加大线上渠道投入,包括平台流量投入及营销活动等,因此营销推广费用相应增加。

职工薪酬费用的增加系2025年度销售费用增长的主要因素。2025年度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为3,401.94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831.68万元。公司自2024年起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并于2025年度全面落地实施,通过调整薪酬结构、提升绩效激励水平,使得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上升。2025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以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年末销售人员数量(人)295169
平均销售人员数量(人)278280
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万元)12.229.19
注:平均销售人员数量按照当年1月至12月工资计入销售费用口径相关员工人数平均值统计,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费用总数/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2024年末,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为169人,少于2024年度平均销售人员数量。主要系2024年10月起,公司针对销售架构进行了调整,对于部分业绩达成率较低的销售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2025年度,公司基于销售体系战略升级需要,持续推进组织架构的精细化调整,并结合市场拓展计划,补充销售人员数量,以保障业务增长目标的实现。

此外,2025年度股份支付金额为237.70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232.29万元,系2025
公司于 年度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本期确认相应股权激励摊销费用。2025年度销售展会费273.69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143.10万元,主要系公司参与多场大型医药行业会议,包括西普会、乌镇健康大会等,相关会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3、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向电商平台、经销商、连锁药店或其他第三方支付销售费用返点的情形,以及返点的具体形式、计提依据、会计处理。

为鼓励客户扩大采购规模并及时支付采购款项,公司与部分长期合作客户,约定了销售返利条款。公司具体的返利政策、形式及计提依据如下:
(1)一级客户(包括一级经销商、电商平台及连锁药店)的返利政策返利的计算基础为在一定期限内的销售回款/采购额;返利金额通常为一定期限内的销售回款/采购额的约定比例。同时,对于部分客户,公司约定了客户应当完成一定的采购目标才能取得返利。公司的一级客户销售返利通常情况下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2)二级客户(二级经销商及连锁药店)的返利政策
当二级客户达成了其与公司约定的采购规模,公司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通过一级客户给予二级客户一定比例的销售返利,鼓励其为公司产品拓展市场。2025年度,公司的二级客户销售返利以货物返利的形式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返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一级客户返利1,402.291,114.37
二级客户返利620.10482.78
合计2,022.391,597.15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1)一级客户返利
公司给予一级客户的现金返利属于可变对价,根据返利政策约定测算并计提销售返利,按所属期间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并确认对该客户的其他应付款;在实际结算时,按照现金返利金额冲减对该客户的其他应付款。

(2)二级客户返利
公司给予二级客户的实物返利属于额外的购买选择权,根据公司实际结算返利的情况,所有涉及返利的客户在达到返利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标准后取得额外购买权,且客户行使该额外购买权兑换产品时,无需支付额外的价款,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针对该项重大权利,公司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交易价格分摊的相关原则,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公司在按当年客户销售情况与返利计算标准预估返利金额,按所属期间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并确认相应的合同负债,在该实物返利实际执行时,按照分摊的交易对价确认对应的收入并冲减对该客户的合同负债。

(四)结合线上销售的地域、时段、金额等数据分布特征与退货率等,说明是否存在刷单等异常交易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在各电商平台是否存在因刷单、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受到平台处罚或警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电商平台(如天猫/淘宝、拼多多、抖音、京东、小红书等)开设自营店铺直接销售产品至终端消费者的销售模式。公司的客户为电商平台、(连锁)药房和经销商,并非终端消费者,因此刷单行为缺乏商业动机与实质意义。

公司执行统一的返利政策,返利的计算基础为一定期间的销售回款/采购额,与电商平台及(连锁)药房的线上销售数量与金额不相关。同时,公司也未单独对电商平台及(连锁)药房的线上销售给予特殊的返利政策。

公司线上的营销推广费用的支付对象主要为电商平台(京东、阿里等)及即时零售平台(美团、淘宝闪购等)下属子公司,主要用于资源位投放、站内搜索引擎优化、组合销售等营销推广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各电商平台刷单等异常交易,也不存在因刷单、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受到平台处罚或警告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对于产品销售收入:
1、了解和评价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查阅主要销售合同,分析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包括销售返利),评估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检查该政策是否一贯执行;3、从本年已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交易中抽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客户订单、随货同行单及销售发票,以评估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4、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确认销售收入金额及往来科目余额;对回函差异,了解并核实原因,评估其对收入确认的影响;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5、对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以评估交易的合理性;
6、复核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情况,了解变动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7、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了解公司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8、对主要的客户实施函证程序,确认销售返利金额及往来科目余额;9、自返利清单中选取样本,追查至支付水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10、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是否存在电商平台开设自营店铺直接销售产品至终端消费者的情况;
11、在主要电商平台上搜索公司简称和公司品牌,查看相关店铺资质证照的企业名称是否为公司;
12、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与公司账务记录中的银行信息进行比对,并查看其他应收款的往来交易明细,了解公司是否在电商平台开立结算账户。

对于销售费用:
1、对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进行分析,了解本年度销售费用增长的原因,并评估其合理性;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销售部门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员工薪酬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3、针对线上产生的营销推广费用,查看相关营销推广合同,核对至各电商平台和即时零售平台的对账单及发票,以评估费用确认的准确性;
4、针对其他销售费用,选取样本,检查发票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对于不同渠道下的业务模式、收入及毛利率的说明与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2、公司对于按线上、线下列示销售费用的主要内容、支付对象以及2025年增长原因的说明与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3
、公司对于电商平台、经销商及连锁药房等客户返利的说明与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4、公司不存在电商平台开设自营店铺直接销售产品至终端消费者的销售模式的情况说明与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问题二:关于主要客户。

年报显示,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一心堂老百姓大药房等连锁药房或经销商。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8月小方制药的前身运佳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同意老百姓大药房、王琼、阮鸿献、李卫红、新动能领航受让香港运佳持有的运佳有限2%股权,其1.49%
中阮鸿献为一心堂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截至目前,阮鸿献持有公司 股份。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各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应收款项余额及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主要客户穿透股权结构是否存在与公司股东重合或其他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并进一步披露相关客户与公司开始合作的时间及历年交易金额及占比,说明公司与相关客户是否存在潜在合同约定或利益安排;(2)结合具体销售协议条款,对比公司与其他大型连锁药房客户就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毛利率、信用政策差异,量化分析发行人与上述客户的交易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给予上述持股关联主体特殊价格折扣、更长信用期、更高返点比例等异常商业条件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公司各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应收款项余额及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主要客户穿透股权结构是否存在与公司股东重合或其他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并进一步披露相关客户与公司开始合作的时间及历年交易金额及占比,说明公司与相关客户是否存在潜在合同约定或利益安排;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直销模式”开展销售业务,销售方式均为买断式销售。经销模式下,公司的经销商为医药流通企业。公司的经销商主要包括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九州通”)、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药集团”)、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华润医药”)、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创美药业”)等医药流通企业。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连锁药房及电商平台。公司的直销客户包括: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海王星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益丰药房”)、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一心堂药业”)、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漱玉平民”)等大型连锁药房以及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 ”

其下属子公司(阿里健康大药房)和京东大药房(青岛)连锁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京东大药房”)。

1、2025年度,公司各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应收款项余额及期后回款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注1)应收款项 余额期后回 款金额回款 比例是否存在 与公司股 东重合或 其他潜在 关联关系 的情况
经销九州通17,354.844,912.614,641.6894.49%
经销国药集团5,588.981,305.591,305.59100.00%
经销上药集团3,283.24924.34924.34100.00%
经销华润医药2,827.03366.62366.62100.00%
经销创美药业1,563.32359.34359.34100.00%
直销海王星辰2,664.18732.31601.8682.19%
直销一心堂药业1,602.56477.99475.3799.45%
直销阿里健康大药房1,461.68271.67271.67100.00%
直销益丰药房919.15227.50227.50100.00%
直销京东大药房619.58263.49263.4799.99%
直销老百姓大药房579.05133.39133.39100.00%
直销漱玉平民141.873.253.25100.00%
合计 38,605.489,978.109,574.0895.95% 
注1:上述销售金额未包含返利的影响。

注2: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2026年4月30日回款金额。

经销前五大客户和直销模式下的前七大客户于2025年度合计的营业收入金额为38,605.48万元,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1.04%。于2025年12月31日,上述客户的应收款项余额为9,978.10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回款比例为95.95%,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2、主要客户与公司股东重合或其他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并进一步披露相关客户与公司开始合作的时间及历年交易金额及占比,说明公司与相关客户是否存在潜在合同约定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其他核心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5年度,公司的部分客户与持有公司5%以下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 例(%)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开始合作时 间
阮鸿献1.49一心堂药业阮鸿献为一心堂药业法定代表人 及实控人。五年以上
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0.97老百姓大药房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老 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3.78%股份。十年以上
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12漱玉平民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10%股份。五年
注:上述客户合称“相关客户”。

公司与上述相关客户历年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心堂药业1,602.561,291.341,333.681,176.16790.02
占营业收入比重2.95%2.63%2.74%2.57%1.97%
老百姓大药房579.0565.2988.0293.7076.19
占营业收入比重1.07%0.13%0.18%0.21%0.19%
漱玉平民141.87417.21298.58323.6751.13
占营业收入比重0.26%0.85%0.61%0.71%0.13%
注:上述营业收入未包含返利的影响。

公司与相关客户的历年交易金额占公司历年的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公司与相关客户不存在潜在合同约定或利益安排。

(二)结合具体销售协议条款,对比公司与其他大型连锁药房客户就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毛利率、信用政策差异,量化分析发行人与上述客户的交易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给予上述持股关联主体特殊价格折扣、更长信用期、更高返点比例等异常商业条件的情形。

1、公司与相关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条款及信用政策,与其他连锁药房客户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类型定价方式信用政策返利政策
一心堂药业相关客户商业谈判货到/票到后 30-60天按全年回款/采购额 的1%-5%给予返利
老百姓大药房相关客户商业谈判  
漱玉平民相关客户商业谈判  
海王星辰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商业谈判货到后60天按全年回款/采购额 的2%-7%给予返利
益丰药房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商业谈判  
健之佳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商业谈判  
报告期内,相关客户与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在主要的销售协议条款如定价方式、信用政策及返利政策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

2、对比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毛利率,与其他连锁药房客户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规格型号客户销售金额 (万元)销售单价 (不含税,元/ 支瓶盒)毛利率
开塞露 (O型)20ml/支相关客户545.070.71-1.0145.59%-67.08%
  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133.750.73-1.0246.26%-67.08%
开塞露 (W型)20ml/支相关客户572.940.91-1.0651.95%-71.40%
  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1,370.600.90-0.9550.91%-69.73%
炉甘石洗剂100ml/瓶相关客户451.946.19-6.7359.77%-79.11%
  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680.505.93-6.7362.81%-79.11%
氧化锌软膏20g/小盒相关客户212.736.42-7.9578.36%-85.21%
  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354.026.42-7.9577.17%-85.09%
公司的相关客户主要为直销客户,相关客户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与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整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
1
、了解和评价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查阅相关客户及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的主要销售合同,分析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评价信用政策及返利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复核公司对于相关客户及非相关连锁药房客户在销售金额、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计算过程;
4、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执行期后回款测试。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对于各销售模式下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等说明与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2、公司对于相关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的说明与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3、公司对于相关客户和非关联连锁药房在信用政策、返利政策等商业条款上不存在重大差异的说明与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

2025 38.52%
年报显示,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长 ,而同期营业收入同比仅增长10.68%,应收账款增速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速;2025年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61亿元,同比下降约24.23%。

1
请公司补充披露:()结合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调整情况、销售结算方式及客户结构变动,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具体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并进一步说明相关措施对应主要销售客户、销售金额、期后回款等情况,相关措施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具体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调整情况、销售结算方式及客户结构变动,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具体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公司前五大客户保持稳定,主要客户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不包含返利影响)占总营业收入(不包含返利影响)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2025年度占比2024年度占比
九州通17,354.8431.93%12,424.2025.35%
国药控股5,588.9810.28%5,623.9911.48%
上海医药3,283.246.04%3,869.737.90%
华润医药2,827.035.20%3,705.447.56%
海王星辰2,664.184.90%3,473.887.09%
合计31,718.2758.35%29,097.2359.37%
营业收入(不包含返利影 响)54,345.26——49,008.54——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公司的主要客户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2025年度,公司与九州通集团达成了深度战略合作协议,“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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