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Cloud儿童性侵材料案胜诉 避开328亿赔偿
加州圣何塞联邦地区法官诺埃尔·怀斯认为,根据1996年《通信体面法》第230条,苹果作为在线服务商,对用户上传的内容享有广泛法律豁免。该条款保护科技平台无需为用户生成的内容承担责任。 此案原告代表2680名有类似遭遇的人,索赔金额最高可达328亿美元,并要求法院强制苹果修改iCloud系统。 法官明确指出,现行联邦法律并未要求苹果主动开发或使用技术去扫描和报告iCloud上的儿童性虐待材料。她在判决中表示,解决儿童网络剥削问题应由立法者推动,而非法院。 原告律师表示尊重法官对法律的解读,但会考虑上诉,同时呼吁国会加强儿童在线保护。苹果尚未对此判决作出回应。 此前苹果曾计划推出NeuralHash技术检测相关内容,后因隐私安全顾虑放弃,转而提供端到端加密。苹果强调已采用其他方法阻止此类材料传播。 此案被驳回且不得重新起诉,对苹果而言清除了重大法律与财务风险。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