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603685):长江保荐关于晨丰科技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顺应国家能源战略及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助力区域新能源消纳、优化电网运行架构,完善地方能源供给体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35%的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北网”)拟投资建设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北网”)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辽宁北网作为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拟与国天北网签署《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7.12亿元(含税)。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投出赞成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国天北网未进行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不同关联人进行过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间接持有国天北网35%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华亮亮女士为国天北网经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天北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01MAK7BUU450 3、法定代表人:米玥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口岸区乌珠穆沁街北、伊林大道东紫苑豪庭小区7号楼1单元601室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03月1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蓄电池租赁;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9、股权结构:国天(内蒙古)新能源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35%;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 10、资信情况:国天北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二)合同概述 1、合同各方 发包人: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四川益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 项目总容量为200MW/800MWh。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全钒液流储能(190MW760MW/10MW40MWh),并网方式为集中升压式构网型储能。储能系统采用户外预制舱设置,储能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储能升压站35kV侧;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玉龙220kV变电站220kV侧。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储能电池舱、功率变换系统、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同时配套建设进站道路、消防站及排水沟等附属设施,电站配备相应的环水保及安全措施。 3、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勘察; (2)施工图设计; (3)土建工程; (4)储能系统设备; (5)其他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6)试验、建模、并网、验收等相关工作。 4、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 5、质量标准: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相关规范和电网现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按上述规定标准验收,保证项目能够正常投入运行使用。 6、签约合同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12亿元(含税)。 7、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电芯设备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作为设备等采购预付款。设备根据批次到场后支付该批次设备合同金额的30%到货款,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0%,并网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7%; (3)质量保证金:剩余审定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无遗留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保款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采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遴选总承包单位,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储能电站总承包项目属于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核心主业范围,能充分发挥公司资质优势,对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营收规模增长具备积极作用。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单方面倾斜关联方利益的安排,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能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晨丰科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海光 黄福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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