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300281):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马镇鑫先生、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或“公司”) 于2026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佳圳先生、余素 琴女士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89,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78,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2,567,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马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马佳圳先生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 1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镇鑫先生、余素琴女士未减持公 司股份。综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镇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 佳圳先生、余素琴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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