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600405):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湾红棉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科创”)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与红棉科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何振亚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154,6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9.00%)转让给红棉科创,转让总价款为228,836,696.79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1490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红棉科创的持股比例为9.00%,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58%。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何振亚先生变更为红棉科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何振亚先生变更为陈志茂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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