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通灵股份(301168):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灵股份”)于2026年6月17 2026 7 3 20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年月日召开 年第二次临时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镧景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镧景”)提供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辉锐精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辉锐”)提供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江苏镧景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向江苏银行申请法人设备按揭贷款额度不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5年,主要用于"无人机核心零部件生产制造及组装项目"设备采购,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7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6年07月09日起至2027年07月08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主债权及确定期间:保证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而形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确定期间。 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 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6,000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2%。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7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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