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宏微转债”赎回暨摘牌

时间:2026年07月12日 20:40:27 中财网
原标题: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宏微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宏微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宏微转债”提前赎回,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 日停牌 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8040宏微转债可转债债券停牌2026/7/21   
? 赎回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
? 赎回价格:100.9973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24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 7月 20日
? 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0日(即“宏微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个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 7月 23日
? 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3日(即“宏微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个交易日,2026年7月23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宏微转债”将自2026年7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宏微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8.5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9973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会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宏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2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37.063元/股),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宏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宏微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宏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宏微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宏微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2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
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37.063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7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9973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票面利率为1.00%。

计息天数: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算头不算尾)共计364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364÷365≈0.9973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973=100.9973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宏微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宏微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7月24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24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宏微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0日(“宏微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个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3日(“宏微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个交易日,2026年7月23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7月24日起,本公司的“宏微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宏微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9973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7978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宏微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9973元人民币(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6]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宏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973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0日(“宏微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个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3日(“宏微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个交易日,2026年7月23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宏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宏微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宏微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9973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宏微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宏微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6年7月10日收盘价为123.085元/张)与赎回价格(100.9973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宏微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宏微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宏微转债”持有人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特提醒“宏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微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5163738
联系邮箱:xxpl@macmicst.com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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