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埃夫特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40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埃夫特”)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远宏”)与其一致行动人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创投”)、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芜湖远宏,实际控制人均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权益变动前,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274,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7%。 ? 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818,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71%。睿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5,92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0%;芜湖嘉植持有公司股份5,533,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鉴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于2025年7月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睿博投资、芜湖嘉植拟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一致行动关系将自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均为公司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分别为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均为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公司,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睿博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市前设立;芜湖嘉植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平台,上市后设立。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合格上市届满三年之日止。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以上各方于2023年7月1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前30天如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有效期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24年3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下有关睿博投资的各项约定均适用于芜湖嘉植,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2024年7月,因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延至2025年7月。为维持公司的股权和控制结构的稳定性,2025年7月到期后,各方同意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均充分遵守协议约定,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情况 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分别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鉴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于2025年7月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睿博投资、芜湖嘉植拟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的一致行动关系自《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确认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与其一致行动人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同受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仍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274,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7%。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818,276股,28.71% 45,922,05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睿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8.80%;芜湖嘉植持有公司股份5,533,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不再为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 3、本次权益变动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所持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控股股东减持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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