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发展(00083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证券简称:*ST发展;证券代码:000838)股票于2026 年7月8日、9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2、2026年7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 庆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公司已于2026年7月7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2026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 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3、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34,6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二)项之 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 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 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 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8日、9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 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收到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峻建筑”)发来的《告知函》。贵峻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2026年7月6 日,重庆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公司已于2026年7月 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8)。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2026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0)、《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根据重庆五中院裁定书[(2025)渝05破71号之二],重庆五 中院已作出裁定终止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宣告公司控股 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目前该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情况。 6、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 重整工作推进效率,重庆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自2026年4 月27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财信发展”变更为“*ST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 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 如经公司测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5、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6、根据重庆五中院裁定书[(2025)渝05破71号之二],重庆五 中院已作出裁定终止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后续对财信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处置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2026-036《关于法院宣告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的公告》)。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