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6-023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尔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尔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尔利”)拟自本次计划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5,6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增持价格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等。 2.本次增持计划前,龙尔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75.19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8%,其与一致行动人徐龙平、张云学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33.5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6.69%。近日,公司收到龙尔利出具的《告知函》,获知截至本公告日,龙尔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898.3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601.11万元(不含手续费),超过本次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未超过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龙尔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73.58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8%,其与一致行动人徐龙平、张云学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31.93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29%。 3.本次权益变动前,龙尔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64.1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0%,其与一致行动人徐龙平、张云学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22.49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81%。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6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次权益变动后,龙尔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73.58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8%,其与一致行动人徐龙平、张云学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31.93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2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龙尔利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一)本次计划增持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上海龙尔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实施前,龙尔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75.19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8%,其与一致行动人徐龙平、张云学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33.5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6.69%。 3.龙尔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龙平控制的公司。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过程 公司控股股东龙尔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市值和资本市场形象,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实施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不低于5,6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等实施增持,其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90%。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2026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截至2026年7月9日,龙尔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898.3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601.11万元(不含手续费),超过本次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未超过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本次增持前后,龙尔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3.龙尔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期间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实施完成的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未违反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的实施及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增持完成后龙尔利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龙尔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告知函》。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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