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新亚制程(002388):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6-04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中宁”)以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分公司”)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在本次判决中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湶”)作为原告,以新亚中宁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原名“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中宁新材料”)在未经过其董事会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向新亚中宁、公司及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大额款项为由,向新亚中宁(被告一)、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二)、公司(被告三)以及新亚中宁新材料七名相关人员(被告四至被告十)发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该案件由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立案受理。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原告宁波甬湶向衢州中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新亚中宁新材料七名相关人员(被告四至被告十)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暨公司一审胜诉的公告》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97,707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00元,均由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宁波甬湶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诉讼的终审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浙民终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97,707元,由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之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终审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宁波甬湶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公司在本次判决结果中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上述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浙民终98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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