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新巨丰(301296):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6-04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巨丰”)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4.84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81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6年6月30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75.44% 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 4 23 2026 5 18 公司于 年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年月 日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8.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存量担保到期续保等情况。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026 2026 4 27 至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签署了编号为新泰中银司高保2026年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山东新巨丰泰东包1.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泰东包装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2、债务人: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新泰中银司授总2026年003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5、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授信业务总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6、保证额度及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50亿元。 (2)在《授信业务总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4.84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81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6年6月30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6%。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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