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民爆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21:55:36 中财网
原标题:民爆光电:民爆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人/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就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人/本企业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本企业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谢祖华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新余立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新余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新余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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