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8人。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6,800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6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7年7月6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2026年7月10日起,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了2024年8月2日为授予日,以53.99元/股的价格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58.1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1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3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49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2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6.0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09元/股;同意注销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7,6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73%。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股票数量为323,605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266,805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为56,800份,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1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人。 (二)行权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三)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注销处理,详见公司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一)关于调整行权价格的说明 1、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49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09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1、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1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3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人员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6.5万份应由公司注销。因公司层面2024年度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31.73万份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合计48.23万份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2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6.0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3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原因,上述合计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7,6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行权安排 预留授予部分 1、股票期权简称:豪恩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604 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53.09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共28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56,800份。 7、行权期限:2026年7月10日至2027年7月6日期间的交易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56,800股。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应自筹行权所需的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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