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9:55:49 中财网
原标题:睿创微纳: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询,相关部门已做解释说明。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5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35)。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4、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
次会议,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28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75万股。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5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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