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9:55:44 中财网
原标题:睿创微纳: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6.14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26.34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3)授予价格(调整后):27.93元/股。

(4)激励人数:258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50%
 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5年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6年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告所载之主营业务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B、C、D六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SAB+BCD
个人归属系数10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的咨询,相关部门已做解释说明。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5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35)。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4)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
四次会议、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 票剩余数量
2025年7月11日27.93元/股126.34万股258人0万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14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7月1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13日至2027年7月9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三)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 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 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期 15% 以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 2026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期 30%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 载之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6]16843号),公 司202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176,436,871.40元,较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44.88%,实现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指标。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 期以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 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 期以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 2026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 B、C、D六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S A B+ B C D 个人归属 100% 0% 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 属系数。经考核,第一个归属期中,除 2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为“C”,其余 229名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 “S”、“A”、“B+”、“B”。      
 考核等级SAB+BCD
 个人归属 系数100%0%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29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29名激励对象归属56.14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7月11日
(二)归属数量:56.145万股
(三)归属人数:22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7.93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占已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 骨干(共229人)112.2956.14550.00 
合计(229人)112.2956.14550.00 
注:上表已剔除无法归属的激励对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22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2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6.14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待本次归属进入归属期后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事宜。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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