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依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授予价格由29.47元/股调整为19.85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万股调整为14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7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5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事由及方案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本次董事会决议日总股本113,555,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489,072.6元(含税),合计转增51,100,118股。如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Q=Q0×(1+n)=1,000,000×(1+0.45)=1,450,000股。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1+n)=(29.47-0.7)/(1+0.45)=19.85元/股(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容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9.47元/股调整为19.85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0,000股调整为 1,450,000股。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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