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8:50:35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泰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6-052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9,484,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9,845,237.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484,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咨询联系人:魏秋香
咨询电话:0532-89086869-8092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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