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301313):关联租赁
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6-03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广州虚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动力”)拟向公司租赁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绿园路17号处房产作为虚拟动力研发、办公场地,租赁总面积以后续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一年,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不超过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0899%。 因虚拟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伍穗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筠女士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广州虚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伍穗颖 (4)经营期限:2016-07-21至无固定期限 (5)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DYJD5L (7)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大院自编9号楼A101之4单元(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使用) (8)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说明 虚拟动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虚拟动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园路17号处房产 2、房屋所有权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日,本次租赁标的房屋产权不存在抵押,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不会影响相关租赁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房屋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园路17号处房产 2.租赁面积:以正式租赁合同签订的面积为准 3.租赁费用:租赁租金50元/每平方米/每月;物业费15元/每平方米/每月;水电费另行计算。 4.租赁期限:一年 5.租赁用途:研发、办公场地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房屋是为了满足虚拟动力日常经营和办公用房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执行,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虚拟动力发生的采购金额为 17,699.12元,交易金额在已审议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 九、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伍穗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筠女士均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租赁的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不超过 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 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089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租赁本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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