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301575):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离任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7:55:28 中财网
原标题:艾芬达: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鲍正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鲍正军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职期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鲍正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上述职务后,鲍正军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离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鲍正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正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共赢3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持有上述资管计划6.0345%的份额,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后,鲍正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三)关于董事会秘书代行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长吴剑斌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吴剑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93-8461303
传真:0793-8461222
邮箱:013@avonflow.com.cn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97号
二、备查文件
(一)《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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