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7:55:28 中财网
原标题:协创数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0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融资租赁事项的基本情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机
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接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二、融资租赁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工银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融资期
限为3.125年,以2026年1月1日(概算)为起租日,实际的起租
日以《实际租金支付表》为准。同时公司与工银金租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以其自身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为《融资租赁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近日,公司为顺利推进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决定将公司与
工银金租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与工银金租、物聚十六号(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聚十六号”)签署了《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公司与工银金租上述交易的变更情况如下:1.公司与工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由工银金
租变更为物聚十六号;
2.公司与工银金租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质权人由工
银金租变更为物聚十六号。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物聚十六号(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K9HU7G1G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李凯
(五)注册资本:10万元
(六)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保联二街2号院2号楼2230室(天
竺综合保税区)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物聚十六号为工银金租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受让人:物聚十六号(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承租人/出质人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出质人二:麦塔倍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转让合同,转让人将交易文件项下的租赁物所有权、剩
余租赁债权、担保权利、其他相关权利及相关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2.转让人根据转让合同约定在转让日(含)将租赁物所有权、
租赁债权、担保权利、其他相关权利以及相关义务转让给受让人后,交易文件持续有效,承租人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发生变更或调整。受让人替代转让人成为交易文件项下的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和新出租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将租金等与租赁债权相关的款项,按照本通知书的约定,于每一个租金支付日(或该日前),将当期应付款项自前述账户划付至受让人银行账户;3.转让人将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人后,质押合同持续有效,出
质人在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和义务不发生任何变更或调整,受让人成为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权人,出质人应当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直接履行和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4.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付清租赁合同项下的租
金、税费、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受让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以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回给承租人。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变更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未实质改变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进展,也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工银金租及物聚十六号签署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
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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