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山铝业(600219):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4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或“发行人”)通知,因触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追加担保机制,南山集团拟向担保及信托专户追加标的股票,维持担保比例满足《募集说明书》和《担保及信托合同》中的有关约定。 根据《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追加担保机制如下: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出现任意连续15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担保比例低于110%时,发行人须在触发该事项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担保及信托专户追加标的股票和/或直接追加现金,使得担保比例达到维持担保比例110%或以上水平,且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票数量不少于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按照当期换股价格全部转换为标的股票的数量。 在上述期限内,若发行人未能追加标的股票和/或直接追加现金而导致担保比例未能恢复到110%水平或以上的,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前款所述20个交易日届满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 若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发生停牌,则上述计算担保比例的期限应按照停牌前及复牌后标的股票实际交易天数计算。上述追加担保的股票和/或现金及其在担保期间产生的孳息归属于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担保物。” 截至2026年7月3日,本期债券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担保比例低于110%,触发追加担保机制。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及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发行人拟向担保及信托专户追加标的股票,使得担保比例达到维持担保比例110%或以上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09,571,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1%,通过质押专户、担保及信托专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含本次)1,716,9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68%,占公司总股本的14.95%。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本期债券后续进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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