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6 证券代码:123176 证券简称:精测转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测转2;债券代码:123176)自2026年7月9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6年7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6年7月23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拟交易对方包括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武汉科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青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精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精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精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若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骞、刘瑞林、马骏、李仲禹、ZHANGXU。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为准。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对方中,彭骞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马骏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彭骞先生和马骏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精测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初步达成购买资产的意向,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2、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3、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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