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6-023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湖北科 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控宁波”)、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湖北科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华控”)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37%)。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 2、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规定。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7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9,5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无其他法定承诺和股份相关事项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二)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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