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688678):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8:01:02 中财网
原标题:福立旺: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5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理财产品专用结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978.07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7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9,004.80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8月18日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号),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7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应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69,201.50万元,已存入本公司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8112001081799688678。另扣减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196.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00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844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结项名称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结项时间2026年6月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A)69,004.80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60,298.15万元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C)9,827.35万元
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扣除手 D 续费后净额( )2,098.77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E=A-B- C+D)978.07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 应金额?补流,978.07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

(二)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四、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状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支行8112001013100762634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32050164743609666888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张浦支行512912345810808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支行8112001081799688678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89070078801700003381理财专户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千灯支行51516500001735理财专户本次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通州支行408830100100190505理财专户本次注销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支行37080180806063860理财专户本次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通州支行512912345810008理财专户本次注销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石 浦支行2010020321862理财专户本次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产品理财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978.0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后续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六、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方可使用。科创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序,但科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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