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志特新材(30098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8:00:36 中财网
原标题:志特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61,295.0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4,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29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志景”)向广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广东志景的少数股东桁兴投资(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银行共同申请5,000万元的最高主债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州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
4、保证金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注:该保证金额覆盖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2025年4月签署的原《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的4,000万元保证金额。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广东志景使用。

广东志景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志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汇通三路108号1216办公
法定代表人:沈长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间接持有其85%股权,桁兴投资(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5%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36,579.2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2.3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州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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