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绝味(60351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6:05:43 中财网
原标题:ST绝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材料
2026年7月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会务人员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会发言的,请在会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发言和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5: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T2栋28楼会议室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有关议案并提请股东会表决
1、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针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投票表决上述各议案
七、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八、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九、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议案一: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300万份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6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66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议案二: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终止本激励计划等;(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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