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云汉芯城(301563):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6:05:25 中财网
原标题:云汉芯城: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301563 2026-03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电子”),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2.97%,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云汉电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31%。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支持下属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云汉电子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云汉电子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云汉电子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海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云汉电子向上海农商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担保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三笔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云汉电子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 方担保方 持股比 例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经审批 的担保 额度预 计(人民 币万元)本次担 保前对 被担保 方的担 1 保余额 (人民 币万元)本次担 保后对 被担保 方的担 保余额 (人民 币万元)剩余可 用担保 2 额度 (人民 币万元)
云汉电 子100%72.97%200,000123,700193,70049,000
注1: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包括:①以往年度担保额度项下存续的担保余额42,700万元(不占用本次2026年度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②2026年度担保额度项下的担保余额81,000万元。

注2:公司对云汉电子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2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已使用2026年担保额度81,000万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70,000万元(兴业银行25,000万元、招商银行30,000万元及上海农商行1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云汉电子2026年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9,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云汉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 (经审计)
1,133,772,515.66
776,528,404.29
357,244,111.37
2,913,280,590.53
61,522,582.63
45,708,253.22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分行
(2)保证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6)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30,000
担保的最高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保证范围:
招商银行根据主合同在授信额度内向云汉电子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公司与上海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2)保证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人民币1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
1)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2)
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 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保证担保范围。

4) 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对该子公司经营情况、负债率变化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3,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3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公司与上海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