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0024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为168,2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18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7,8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100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85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50%。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5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7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5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志兰女士、陈磊先生、黄圣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朱志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朱志兰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67,939,88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朱志兰女士获得选举票数43,8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16%; 表决结果:朱志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陈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67,921,4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陈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5,46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5%; 表决结果:陈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黄圣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黄圣植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67,899,56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黄圣植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56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9%; 表决结果:黄圣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志强先生、强永昌先生、彭贵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潘志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潘志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67,921,75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潘志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5,7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1%; 表决结果:潘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强永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强永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67,917,47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强永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1,4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3%; 表决结果:强永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彭贵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彭贵刚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67,919,67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彭贵刚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3,6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23%; 表决结果:彭贵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良宇、祝佳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