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163,869,265股(公司现有总股本163,970,594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1,329股后的股份数量)为10 0.5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共计派发 8,193,463.25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49,160,77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3,131,373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8,193,463.25元÷163,970,594股*10股=0.499691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9691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49,160,779股÷163,970,594股*10股=2.998146股,即每股转增0.2998146股。 3、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9691)÷(1+0.2998146)。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为:以164,100,295股(公司总股本 164,201,624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1,329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 8,205,014.75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49,230,088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3,431,71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回购事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派发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31,03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6月25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4,201,624股减少至163,970,59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3、综上,本次调整后的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163,869,265股(公司现有总股本163,970,594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1,329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8,193,463.25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49,160,77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3,131,373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1,329股后的163,869,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3,970,59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3,131,37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6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8.08元/股,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上市。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57.38元/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57.08元/股。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56.48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43.30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33.28元/股。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3,131,373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823元。 3、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9691)÷(1+0.2998146)。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488号 咨询联系人:王思宇 咨询电话:0510-68951502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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