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30077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4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权秋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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