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豫光金铅(6005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8:01:43 中财网
原标题: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6-05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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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江西源丰有色 金属有限公司12,500万元46,502.14万元
上海豫光金铅 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2,500万元35,648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474,8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2.5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4年7月31日,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吉安永丰支行(以下简称“江西银行永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与江西银行永丰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合同签署后,原8,500万元担保合同自动解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502.1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2、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豫光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豫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64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源丰、上海豫光分别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10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和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无)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西源丰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57744X  
成立时间2010年08月27日  
注册地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金山路1号  
注册资本31185.8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 学品仓储,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 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常 用有色金属冶炼,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 3 31 年 月 日 /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 12 31 年 月 日 /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99,434.7598,587.08
 负债总额89,340.6588,066.37
 资产净额10,094.1010,520.71
 营业收入39,274.56149,008.13
 净利润-483.16-13,299.56
注:上表营业收入按净额法口径列示
2、上海豫光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1836646L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8日  
注册地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室-K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 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 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 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 /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151,660.4255,772.16
 负债总额125,269.0833,344.29
 资产净额26,391.3422,427.87
 营业收入13,197.357,187.11
 净利润3,963.483,032.94
注:上表营业收入按净额法口径列示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源丰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为江西源丰提供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永丰支行
3、债务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6月8日至2027年6月7日内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不论币种)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发生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属于本合同担保范围。

5、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币种)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6、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照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上海豫光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为上海豫光提供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
3、债务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上海豫光之间自2026年7月2日起至2028年7月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5、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2026年7月2日起至2028年7月1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6、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小写)CNY25,000,000.00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上海豫光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公司对江西源丰、上海豫光的预计担保额度;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2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69%;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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