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鑫股份(6030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2026年07月16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01二、会议议程................................................03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0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经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16日下午14时0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滕步彬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与会者签到; (二)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规则,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其他列席会议人员;(三)报告会议出席情况,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负责人答疑; (六)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在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记录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经营发展之需,现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原因如下: (一)转增至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06月25日完成权益分派。公司已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3,134,310股,注册资本为143,134,310元。 (二)经营发展之需新增经营内容 因经营发展之需,拟新增“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这四项经营内容。 上述情况的变化,需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之内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情况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及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07月0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16日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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