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7月6日(星期一)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尧贵生、独立董事谢泓、于海涌和陈进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艳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艳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翠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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