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000669):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9:55:59 中财网
原标题:ST金鸿: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6-06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5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4.01选举李海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提案
4.02选举赵睿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提案
4.03选举谢伊清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1)人
5.01选举向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3、其他
(1)提案2.00和提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2)提案4.00和提案5.00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且需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5.00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

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2、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公司证券事务部(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证券事务部,邮编:421000,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421000
联系电话:0734-8800669
联系传真:0734-8133585
电子邮箱:ir@jinhong-holding.com
联系人:许钰莹
2、本次股东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注意事项:(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2)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投票数  
4.01选举李海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02选举赵睿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03选举谢伊清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00《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投票数  
5.01选举向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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