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002481):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9:55:52 中财网
原标题:双塔食品: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验真码:68470378NB3695S90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九齐非诉字第030号 致: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事实出具本法
律意见。

2、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须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有关副本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有关材料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有效 的,该等文件资料均不存在虚假内容或重大遗漏。 3、本所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对公司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事项,包括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议决定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下称“《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载明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信息披 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山东省招远市 金岭镇寨里村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6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90名,代表公司563,113,420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44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818,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6,294,7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2%。 经过认真审查和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 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1.01审议《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1.02审议
《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1.03审议《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
司董事》;1.04审议《选举贾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1.05审议
《选举姜佳秀女士为公司董事》。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2.01审议《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
事》;2.02审议《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3审议 《选举赵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 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会 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 的情形。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审议《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40,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17%),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2,0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82.1093%)。

1.02审议《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38,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1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80,2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82.0816%)。 1.03审议《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561,939,2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15%),表决结果为“通过”。表决情况:561,919,2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7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60,5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81.7809%)。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审议《选举孙心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61,915,1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7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356,4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81.7185%)。 2.02审议《选举张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561,915,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873%),表决结果为“通过”。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
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 生效,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负责人 【刘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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