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8:06:46 中财网
原标题:九洲集团: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5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集团零碳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643,410,43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4人,代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5,05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932,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30%;反对13,476,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24%;弃权3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0,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534%;反对13,476,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431%;弃权3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29,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275%;反对13,369,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3%;弃权2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8,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22%;反对13,369,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357%;弃权2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53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03%;反对9,927,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78%;弃权2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5,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00%;反对9,927,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656%;弃权2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4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409,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85%;反对11,96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83%;弃权3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33%;反对11,96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010%;弃权3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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