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格力03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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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6月29日 22:25: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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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4格力03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602-2608办公)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 2025年度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本报告其他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请投资人关注并独立做出投资判断。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
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
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概况 ........................................................................... 3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5
三、发行人 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8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9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9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1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3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3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3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 13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概况
由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年末前发行且 2025年末仍存续的公司债券包括:23格力 01、24格力 01、24格力 02、24格力 03、24格力 04、24格力 05、24格力 06、24格力 07、24格力 08、25格力 01、25格力 02、25格力 03、25格力 04(以下简称“各期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 债券代码 | 115271.SH | 148764.SZ | 148888.SZ |
| 债券简称 | 23格力 01 | 24格力 01 | 24格力 02 |
| 债券名称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3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
| 债券期限(年) | 3 | 3 | 5 |
| 发行规模(亿元) | 10.00 | 10.00 | 8.00 |
| 债券余额(亿元) | 0.00 | 10.00 | 8.00 |
|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 3.13% | 2.31% | 2.30% |
|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
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
(如发行人行使票面
利率调整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起息日 | 2023年 4月 27日 | 2024年 6月 7日 | 2024年 8月 27日 |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 报告期付息日 | 2025年 4月 27日 | 2025年 6月 7日 | 2025年 8月 27日 |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无担保 | 无担保 |
| 主体/债项评级 | AAA/- | AAA/- | AAA/- |
|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
评级 | AAA/- | AAA/- | AAA/- |
| 债券代码 | 148927.SZ | 148971.SZ | 148980.SZ |
| 债券简称 | 24格力 03 | 24格力 04 | 24格力 05 |
| 债券名称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
公司 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
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
公司 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
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五期) |
| 债券期限(年) | 5 | 3 | 3 |
| 发行规模(亿元) | 10.00 | 6.00 | 10.00 |
| 债券余额(亿元) | 10.00 | 6.00 | 10.00 |
|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 2.26% | 2.40% | 2.44% |
|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
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
(如发行人行使票面
利率调整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起息日 | 2024年 9月 27日 | 2024年 10月 25日 | 2024年 10月 30日 |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
性还本 |
| 报告期付息日 | 2025年 9月 27日 | 2025年 10月 25日 | 2025年 10月 30日 |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无担保 | 无担保 |
| 主体/债项评级 | AAA/- | AAA/- | AAA/- |
|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
评级 | AAA/- | AAA/- | AAA/- |
| 债券代码 | 524021.SZ | 524041.SZ | 524081.SZ |
| 债券简称 | 24格力 06 | 24格力 07 | 24格力 08 |
| 债券名称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六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七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八期) |
| 债券期限(年) | 3 | 3 | 5 |
| 发行规模(亿元) | 10.00 | 10.00 | 6.00 |
| 债券余额(亿元) | 10.00 | 10.00 | 6.00 |
|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 2.32% | 2.29% | 2.16% |
|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
整后票面利率情况(如
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起息日 | 2024年 11月 19日 | 2024年 11月 26日 | 2024年 12月 20日 |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 报告期付息日 | 2025年 11月 19日 | 2025年 11月 26日 | 2025年 12月 20日 |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无担保 | 无担保 |
| 主体/债项评级 | AAA/- | AAA/- | AAA/- |
|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
评级 | AAA/- | AAA/- | AAA/- |
| 债券代码 | 524087.SZ | 524100.SZ | 524167.SZ | 524342.SZ |
| 债券简称 | 25格力 01 | 25格力 02 | 25格力 03 | 25格力 04 |
| 债券名称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
司 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四期) |
| 债券期限(年) | 5 | 5 | 3 | 3 |
| 发行规模(亿元) | 5.00 | 10.00 | 5.00 | 10.00 |
| 债券余额(亿元) | 5.00 | 10.00 | 5.00 | 10.00 |
|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 2.05% | 2.00% | 2.38% | 2.12% |
|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
整后票面利率情况(如
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起息日 | 2025年 1月 3日 | 2025年 1月 10日 | 2025年 3月 13日 | 2025年 6月 27日 |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性还本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性还本 |
| 报告期付息日 | 无 | 无 | 无 | 无 |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无担保 | 无担保 | 无担保 |
| 主体/债项评级 | AAA/- | AAA/- | AAA/- | AAA/- |
|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评
级 | AAA/- | AAA/- | AAA/- | AAA/- |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通过与发行人日常沟通、查阅信披文件、关注公开市场信息及舆情、交易监测、回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9次。具体情况如下:
|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 资产划转 | 发行人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组建
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
资【2025】50号),根据《珠海市 2025年市
属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方案》要求,珠海华
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将共同组建珠海科
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的珠海格
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横琴金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产业股权投资(含参控股
上市公司股权)相关产业园区的股权或资产
经评估后对珠海科技集团公司进行注资。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资产划转进
展 | 拟划转资产的清查工作已顺利完成,最终以
经珠海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实
缴出资计算出资权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尚
在办理中。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经营范围及
公司住所变
更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
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
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公司住所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
环岛东路 3000号 2602-2608办公。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取消监事
会、监事 | 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和监事。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董事长变更 | 邹晖同志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康洪同
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董事变更 | 李朝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
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变
更 | 王轶同志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和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叶玉宏、周娟同志任公司董事
职务。胡传伟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
职务;齐雁兵同志、吴生保同志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陈恩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职务。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变
更 | 马小川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不再担任董事、
财务总监职务;黄建斌任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职务。黄剑勇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 专项品种公
司债券相关
事项 | 发行人补充披露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
的其他事项。 |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排查获知发
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督促
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发
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就此事项,受托
管理人已及时披
露了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监测公司债券的信用情况,并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开展主动信用管理、风险管理、风险处置等工作。
三、发行人 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5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业务板块(产
品/服务) | 收入 | 收入同比
变动比例 | 收入占
比 | 成本 | 成本同比
变动比例 | 成本占
比 | 毛利
率 | 毛利率同比
变动比例 | 毛利
占比 |
| 主营业务 | 705,130.99 | 1.2 | 98.91 | 534,579.38 | -4.7 | 99.19 | 24.19 | 24.09 | 98.05 |
| 其他业务 | 7,776.86 | -2.96 | 1.09 | 4,385.68 | 66.07 | 0.81 | 43.61 | -34.96 | 1.95 |
| 合计 | 712,907.85 | 1.15 | 100 | 538,965.05 | -4.37 | 100 | 24.4 | 21.8 | 100 |
(二)发行人 2025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 2025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末 | 2024年度/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 资产总计 | 14,440,993.98 | 12,836,788.12 | 12.50 |
| 负债合计 | 9,742,058.58 | 7,647,469.53 | 27.3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698,935.40 | 5,189,318.58 | -9.45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43,901.42 | 4,677,828.06 | -2.86 |
| 营业总收入 | 712,907.85 | 704,769.59 | 1.15 |
| 营业总成本 | 755,988.91 | 771,922.91 | -2.06 |
| 营业利润 | 68,570.48 | 33,561.93 | 104.31 |
| 利润总额 | 76,202.42 | 33,326.38 | 128.65 |
| 净利润 | 46,731.28 | 1,902.37 | 2,356.48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457.94 | 25,210.98 | 76.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409.25 | -620,262.12 | 49.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768.41 | 249,342.58 | -287.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382.90 | 403,081.53 | 8.5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0,815.51 | 33,364.68 | -1,121.49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84 | 1.42 | 29.58 |
| 资产负债率(%) | 67.46 | 59.57 | 13.24 |
| 流动比率 | 1.01 | 1.02 | -0.98 |
| 速动比率 | 0.92 | 0.87 | 5.75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3格力 01、24格力 01、24格力 02、24格力 03、24格力 04、24格力 05、24格力 06、24格力 07、24格力 08募集资金已于本次报告期前使用完毕,本报告期不涉及应说明的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25格力 01、25格力 02、25格力 03、25格力 04募集资金约定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发行金额(亿元) |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
| 524087.SZ | 25格力 01 | 5.00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含公司
债券)。 | 与约定用途一致 |
| 524100.SZ | 25格力 02 | 10.00 | | |
| | | | | 与约定用途一致 |
| 524167.SZ | 25格力 03 | 5.00 | | |
| | | | | 与约定用途一致 |
| 524342.SZ | 25格力 04 | 10.00 | | |
| | | | | 与约定用途一致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受托管理人按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列表中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各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04,769.59万元和 712,907.8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902.37万元和 46,731.28万元。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0,262.12万元和-310,409.25万元,同比增长 49.96%。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偿债意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和融资能力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债券中,无债券设有增信机制安排。
本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增信机制及有效性无变化。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各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 23格力 01设置了以下投资者保护条款:
1、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各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第(2)条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2、救济措施
如发行人违反本章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第(1)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各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发行人为 24格力 01、24格力 02、24格力 03、24格力 04、24格力 05、24格力 06、24格力 07、24格力 08、25格力 01、25格力 02、25格力 03、25格力 04设置了以下投资者保护条款:
1、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等。
2、发行人承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本息偿付日前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每半年度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情况。
如出现偿债资金来源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个监测期间偿债资金来源相关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 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 20%,并应最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 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 50%。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或预计将无法满足本次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在 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按照上述条款约定归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下文“3、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3、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节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第 2条第(2)款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次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①在 30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②在 15个自然日内提出为本次债券增加分期偿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的方案,并于 30个自然日内落实相关方案。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还本付息方式 | 付息日 | 债券期限
(年) | 到期日 |
| 115271.SH | 23格力 01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4月 27日 | 3 | 2026年 4月 27日 |
| 148764.SZ | 24格力 01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6月 7日 | 3 | 2027年 6月 7日 |
| 148888.SZ | 24格力 02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8月 27日 | 5 | 2029年 8月 27日 |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还本付息方式 | 付息日 | 债券期限
(年) | 到期日 |
| 148927.SZ | 24格力 03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9月 27日 | 5 | 2029年 9月 27日 |
| 148971.SZ | 24格力 04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10月 25日 | 3 | 2027年 10月 25日 |
| 148980.SZ | 24格力 0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10月 30日 | 3 | 2027年 10月 30日 |
| 524021.SZ | 24格力 06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11月 19日 | 3 | 2027年 11月 19日 |
| 524041.SZ | 24格力 07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11月 26日 | 3 | 2027年 11月 26日 |
| 524081.SZ | 24格力 08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12月 20日 | 5 | 2029年 12月 20日 |
| 524087.SZ | 25格力 01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1月 3日 | 5 | 2030年 1月 3日 |
| 524100.SZ | 25格力 02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1月 10日 | 5 | 2030年 1月 10日 |
| 524167.SZ | 25格力 03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3月 13日 | 3 | 2028年 3月 13日 |
| 524342.SZ | 25格力 04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 每年 6月 27日 | 3 | 2028年 6月 27日 |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偿付资金,未发生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
| 115271.SH | 23格力 01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4月 28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148764.SZ | 24格力 01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6月 9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148888.SZ | 24格力 02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148927.SZ | 24格力 03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148971.SZ | 24格力 04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10月 27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148980.SZ | 24格力 05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10月 30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524021.SZ | 24格力 06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11月 19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524041.SZ | 24格力 07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11月 26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524081.SZ | 24格力 08 | 发行人已于 2025年 12月 22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 524087.SZ | 25格力 01 | 报告期内无付息安排 |
| 524100.SZ | 25格力 02 | 报告期内无付息安排 |
| 524167.SZ | 25格力 03 | 报告期内无付息安排 |
| 524342.SZ | 25格力 04 | 报告期内无付息安排 |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发布临时报告。详情请见本报告“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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