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电子(688103):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原标题:国力电子: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电子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发行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约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 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国力电子”)对外发布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出具的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重要声明.........................................................1目 录...........................................................2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3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3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和基本情况...............................3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0第三节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1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1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11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5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15三、本次债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17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2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4第五节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25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6第七节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7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8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9一、转股价格调整..............................................29二、利润分配事项..............................................30三、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31四、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事项..................................32五、赎回条件触发情况..........................................32六、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32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国力电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以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974,528.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43号”文同意,公司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力转债”,债券代码“118035”。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和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万元,发行数量为48万手(480万张)。 “国力转债”自2023年12月18日起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力转债”转股数量为299股,债券余额479,981,000.00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3年6月12日至2029年6月1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债券利率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力转债执行的票面利率为1.00%。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3年6月12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六)转股期 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6月16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2月16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6月11日)止。(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0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0 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1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3、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国力转债转股价格为62.54元/股。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扣除利息后溢价部分将按照法律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t/365 A I:指当期应计利息; A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二)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由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66,974,528.31元低于《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480,000,000.00元,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决定调整“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20,000.00万元调整至5,750.00万元,调减的14,2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真空器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资信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出具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286】号01),评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国力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自发行以来,国力电子的主体信用等级和“国力转债”的信用等级均未发生变化。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 国力转债募集资金存管情况具体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招商证券作为国力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存续期内,招商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招商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unshanGLVACElectronicTechnologyCo.,Ltd. 注册地: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力电子 股票代码:688103 可转债债券简称:国力转债 可转债债券代码:118035 上市时间:2021年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尹剑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2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陶瓷真空继电器、陶瓷真空电容器、陶瓷真空开关管、闸流管、磁控管、行波管、真空接触器、断路器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传真:0512-36872133 互联网网址:http://www.glvac.cn 电子信箱:securities@glvac.cn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专业从事电子真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电子真空制造领域的工艺技术和产品设计,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覆盖了电子真空器件生产制造的各关键环节。 2025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5年,国力电子在电子真空器件领域持续深耕突破,从“国产替代”迈向“全球领跑”。公司以电真空技术平台为核心,在高端装备、新能源、半导体及前沿科学四大方向持续发力。 前沿科学方向,公司研制成功国内唯一P波段大功率超构材料速调管,以全指标达标的卓越表现一次通过验收。该速调管通过将超构材料技术加载于大功率速调管,利用电磁场局域增强效应,在保持3.0MW峰值功率的同时实现腔体体积减半、效率突破78%,远超国际同行55%-60%的平均效率水平。 半导体方向,实现深度国产化。公司真空电容器产品和真空继电器产品在耐压、承载电流、寿命等关键性能上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系列化产品,凭借性价比和本土服务优势,已向北方华创、中微公司等国内头部设备厂商及英杰电气、恒运昌等射频电源厂稳定供货。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国力电子有限公司与中科粉研(河南)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第四代半导体真空电子应用”联合实验室,推进电子级金刚石CVD装备与长晶工艺产业化。 新能源方向,从单一部件供应商向集成化迈进。公司推出面向高端车型的“多合一控制盒”,实现高压直流接触器、熔断器、传感器、控制电路的模块化集成,在轻量化、可靠性、智能监测方面实现跨越式升级。进行1600A、2500A、4000A系列化大电流真空接触器开发,满足下游电网客户等终端客户要求。 高端装备应用方向,公司依托电真空技术平台,积极布局反无人装置、商业航天、闪疗等新兴应用领域。在防务及特种业务板块,原有的控制盒产品继续稳定供货,新产品的研制工作顺利推进。公司基于对极端环境下高可靠性需求的深刻理解,持续将电子真空器件技术向更广阔的高端装备领域延伸。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571)以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1、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9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半导体设备、航天航空及其他新兴领域市场开拓,核心产品订单增加,业务规模扩大,带动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2025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35.03%,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带动利润规模提升,同时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费用管控,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恢复。此外,2024年度受研发投入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息、募投项目相关资产转固后折旧费用增加及新能源汽车业务毛利率下降等因素影响,利润基数相对较低,故本期利润相关指标同比增幅较大。 3、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54.0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客户回款情况较上年同期改善所致。 4、2025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31.25%,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31.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36.84%,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所致;同时,受上年同期利润基数相对较低影响,每股收益相关指标同比增幅较大。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止2023年6月1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974,528.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28.9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8.92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729.5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358.4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2,338.99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740.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4,079.07万元。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6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477310701、512913512010901、512913508610501);2024年6月1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680666013000481887);2025年9月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477310008)。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4,358.4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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