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能科(92015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58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5,352,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91,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5,23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反对股数116,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39,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反对股数116,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对于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股东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刘家诚、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回避票表决股数 133,196,84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5,23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反对股数116,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5,352,5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晶淼、彭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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