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60332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亚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公司相关工作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定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15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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