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600266):城建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6-2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宋建波因公务原因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6月25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公司六层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 事宋建波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 事张成思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齐占峰主持了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李威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聘任李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许 禄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职务。李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威基本情况如下: 李威,男,54岁,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 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6年6月开始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自2009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级证券事务代表至 今,现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李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6-30号公告. (二)关于聘任梅晗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聘任梅晗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梅晗基本情况如下: 梅晗,女,39岁,大学本科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 法学学士,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 业资格,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法律 事务部)副部长,企业发展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部门正 职级)。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 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