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20:21:05 中财网
原标题:齐峰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学峰先生、李安东先生、李贤明先生、李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董效飞先生、崔源先生、苏丽萍女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董效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此次换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学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淄博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工商理事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直属会员、山东省工商联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淄博市乡镇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曾任淄博第二纸厂党支部书记、厂长,欧木纸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04年12月至2025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博兴欧华执行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以及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6,071,19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与公司股东李安宗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李安东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李润生为祖孙关系,与公司股东李润泽为祖孙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李学峰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学峰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安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齐鲁石化供应公司团委书记、科长;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12月至2025年,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董事长。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472,899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李安宗为同胞兄弟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李润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股东李润泽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李安东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安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贤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12月至1999年在公司销售部门工作,2000年1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44,678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李贤明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贤明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润生:男,199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办公室文员;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直接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8,145,855股份,李润生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学峰为祖孙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李安东为叔侄关系,与公司股东李安宗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李润泽为堂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李润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润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丽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1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人士。现任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担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丽萍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苏丽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崔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人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曾任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崔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效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所长,目前未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先后获得“青岛市会计领军人才”、“青岛市高层次财会人才工”等荣誉称号,董效飞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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