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蓝焰K1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命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16:30:31 中财网
原标题:25蓝焰K1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命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524179.SZ 债券简称:25蓝焰 K1 债券代码:524195.SZ 债券简称:25蓝焰 K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命副董事 长、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支撑性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5蓝焰 K1
债券名称: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年期(含 5年),附第 2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2.40%。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年 3月 17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
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3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 2026年至 2027年每年的 3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30年 3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 2027年 3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的有
息负债。

(二)25蓝焰 K2
债券名称: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2.39%。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年 3月 27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
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3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 2026年至 2027年每年的 3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30年 3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 2027年 3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的有
息负债。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6年 6月 17日披露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2)。该公告披露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郭文朋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调整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丁宝山先生、郭文朋先生、李蕊爱女士、
刘毅军先生共 4 人组成,丁宝山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茹志鸿先生、郭文朋先生、
张慧玲女士、王宇红先生、刘毅军先生共 5 人组成,茹志鸿先生任主任委员。

(三)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郭文朋先生、王
宇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影响分析
本次任命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属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5蓝焰K1”“25蓝焰K2”的受托
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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